法定公積金
1法定公積金解釋
法定公積金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強制提取的,它由資本公積金和法定盈余公積金構成的。公司在分配完當年稅后的利潤之后,應從中提取10%劃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之中,當其累計額達到注冊公司資本的50%以上后,可以不再進行提取。
2法定公積金用途
每個小個體戶或者是小商販在做生意的時候都會給店鋪攢下一筆“周轉金”,以用來應急或是做周轉等,否則很有可能就是一點小錢沒跟上,整個生意就做不成了。法定公積金起的作用和小商販的“周轉金”是一樣的,都是為了穩定生意運轉而誕生的。
簡單而言,公司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用途有如下幾點:
(1)用來彌補公司的虧損;
(2)擴大公司的生產經營規模;
(3)用來轉增注冊的資本。
因為法定公積金是有相關法律條款規定的,所以它存在強制性,若是公司不遵守相關的法律條款來進行法律公積金的提取的話是要受到懲罰的。
若不根據法律條款進行法定公積金的提取,則由縣級以上的政府財政部門如數補齊,并對公司處以20萬以下的罰款以作警告。
3法定公積金提取
公司在分配完當年稅后利潤之時,要提取利潤的10%劃入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中。金額若達到公司注冊資金的50%以上時則可以不提取。
若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資金的話,則在進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用當年的利潤彌補虧損,彌補完之后才可進行對應的提取操作。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起公積金后所剩下的稅后利潤,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來進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中有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要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來進行分配。
股東大會、股東會或者是董事長會就稅后分配一事違法前面條款的規定的的話,根據在公司彌補虧損及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規定,股東須將違返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給公司。
4法定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是指公司經過資本的投入其原有資本引起的一種增值,這種增值大多時候不是因為公司生產經營活動而產生的,與公司生產經營的活動沒有直接的聯系。這其中包括資本溢價、撥款轉入、股權投資準備、接受現金捐贈等等。資本公積金不是按照計提而產生的,但是法定公積金是按法律法規來進行計提的。法定公積金可以用來對公司的虧損進行彌補,但是資本公積金不能用來對公司虧損進行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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